关于组织2007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的通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07-11-16 17:24
关于组织2007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的通知
(电组字〔2007〕01号)
各赛区组织委员会、各有关高等学校: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2005-2008)组委会受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信息产业部人事司委托,在认真总结往届电子设计竞赛经验的基础上,决定组织2007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含本科、高职高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是面向大学生的群众性科技活动,目的在于按照紧密结合教学实际,着重基础、注重前沿的原则,促进电子信息类专业和课程的建设,引导高等学校在教学中注重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协作精神;加强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和工程实践的训练,提高学生针对实际问题进行电子设计、制作的综合能力;吸引、鼓励广大学生踊跃参加课外科技活动,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竞赛顺利开展,竞赛的组织、命题、评审与宣传工作由全国及赛区组织委员会和专家组负责。
1、全国竞赛组委会由教育部、信息产业部及部分参赛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有关学校专家组成,负责全国竞赛的组织领导、协调与宣传工作。全国竞赛专家组由电子类专家组成,负责竞赛命题、评审工作。
2、每个参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一个赛区,各赛区竞赛组委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局(教委)、高校代表及电子类专家组成,负责本赛区的组织领导、协调与宣传工作。各赛区专家组由本赛区的电子类专家组成,负责赛区竞赛的评审工作,同时负责组织、遴选本赛区内的征题并向全国专家组推荐所征题目。
3、暂时没有条件单独组成赛区的省、自治区的高等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就近参与其他赛区的竞赛活动,或直接与全国竞赛组委会联系。
三、竞赛内容
1、竞赛题目为两套,即本科生组题目和高职高专学生组题目。
2、竞赛题目包括“理论设计”和“实际制作”两部分,以电子电路(含模拟和数字电路)设计应用为基础,可以涉及模-数混合电路、单片机、可编程器件、EDA软件的应用。参赛队的个人计算机、移动式存储介质、开发装置或仿真器等不得带入测试现场(实际制作实物中凡需软件编程的芯片必须事先下载、可脱机工作)
3、竞赛题目应具有实际意义和应用背景,并考虑到目前教学的基本内容和新技术的应用趋势,以期对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
4、竞赛题目着重考核参赛学生综合运用基础知识进行理论设计的能力、实践创新和独立工作的基本能力、实验综合技能(制作与调试),并鼓励参赛学生发扬团队协作的人文精神。
5、竞赛题目在难易程度上,既要考虑使一般参赛学生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基本要求,又能使优秀学生有充分发挥与创新的余地。
四、竞赛时间与形式
1、报名时间:
2、竞赛时间:
3、鼓励设有信息与电子学科及相关专业或已开展电子设计科技活动的高等学校,积极组织学生参加2007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4、学生自愿组合,三人一队,由所在学校统一向赛区竞赛组委会报名。参赛队分本科生组和高职高专学生组,参赛队数由学校自行确定。
5、为鼓励不同类型的高校和不同专业或专业方向的学生都能参加竞赛,全国竞赛专家组根据命题原则,分别为本科生组和高职高专学生组统一编制若干个竞赛题目,供参赛学生选用。
6、竞赛所需场地及仪器设备、元器件或材料原则上由参赛学校提供。
五、评奖
2007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仍分为“赛区奖”和“全国奖”两种形式。
1、各赛区竞赛组委会负责本赛区的评奖工作,赛区奖的评奖等级及各奖项获奖比例由各赛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为鼓励学生广泛参与这一活动,建议各赛区设置“成功参赛奖”或类似意义的奖项,凡按时完成竞赛内容、达到基本要求的参赛队均可发给“成功参赛证书”或类似奖项证书。
2、赛区评审结束后,各赛区竞赛组委会将本赛区竞赛优秀参赛队的设计报告及有关材料报送全国竞赛组委会(报送的具体内容及报送时间另行通知),报送全国竞赛组委会评奖的优秀参赛队数分别不超过本赛区本科生组和高职高专学生组实际参赛队总数的10%。全国竞赛组委会根据全国专家组的评审结果确定全国一、二等奖,获奖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全国实际参赛队总数的8%。对于同一题目,同一所学校获得全国一、二等奖的队数分别不超过3个。
3、本科生组和高职高专学生组分别评奖,各设索尼杯。
4、2007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设立“赛区优秀组织奖”, 对竞赛组织中表现出色的赛区竞赛组委会给予表彰奖励;同时设立“优秀征题奖”,对竞赛征题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六、竞赛规则
1、参赛学生应是高等学校中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学生。
2、参赛学生必须按统一时间参加竞赛,按时开始和结束竞赛。参赛的本科生只能选本科生组题目;高职高专学生原则上选择高职高专学生组题目,但也可选择本科生组题目。只要参赛队中有本科生,该队只能选择本科生组题目。
3、各赛区竞赛组委会按时收回学生的设计报告和制作实物后,应及时封存,贴赛区统一制作的封条,然后按赛区竞赛组委会的具体规定交赛区专家组评审。
4、竞赛期间,参赛学生可以使用各种图书资料和计算机网络资源,但不得以任何方式与队外人员进行讨论交流,教师和其他非参赛队员必须迴避。
5、竞赛期间,各赛区竞赛组委会要组织巡视检查,以保证竞赛活动公正进行。
6、在竞赛中如发现教师参与、他人代做、抄袭及被抄袭、队与队之间交流、不按规定时间发题和收题等现象,将取消获奖名次,并通报批评。
七、竞赛征题
2007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仍采用广泛征题、全国统一命题的方式。请各赛区广泛发动本赛区高校师生、有关企业,组织好今年竞赛的征题工作,按照《2007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命题原则及征题要求》(见附件)将征题汇总报组委会秘书处。
八、经费
1、SONY公司继续赞助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组织委员会的竞赛组织活动。
2、各赛区竞赛组委会组织工作经费来源:可以采用争取社会各界赞助,也可以适当收取每个参赛队报名费(每队报名费原则上不超过200元)。报名费具体数额由各赛区竞赛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并应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后收取。
请各赛区竞赛组委会及有关高等学校在当地教育厅、局(教委)的领导下,认真筹备、精心组织好今年本赛区的电子设计竞赛,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鼓励各校积极参与,并正确理解竞赛的目的,处理好组织竞赛与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之间的关系。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网址为:nuedc.xjtu.edu.cn。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组委会秘书处仍然设在北京理工大学,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组委会秘书处:
闫达远(电话:010-68912309)
谷千军(电话:010-68912911)
组委会秘书处电子邮件:secretary@nuedc.com.cn
组委会秘书处通信地址:北京理工大学后勤管理办公室,谷千军,100081
九、其他
有关竞赛组织工作中的具体事项,参照本通知附件和《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章程(2007年修订)》执行。
附件: 1、2007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进度安排 (下载word文件)
2、2007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命题原则及征题要求(下载word文件)